前置条件:名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可申报。
指南分析:企业在境内注册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申报参考《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(实行)》(工信部产业【2012】422号):
1.企业成立2年以上,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,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,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、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。
2.企业工业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。从业人员50人以上,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、具有技师(高级技师)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%。
3.创新能力强,业绩突出,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,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,近2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(含版权)20项以上。
4.企业2年内(截止申请日期)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,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。